亲爱的校友:
您好!
为全面展示学院建院以来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果,弘扬“电气”文化和“电气”精神,学院决定筹建“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院史陈列馆”,特向广大校友征集相关资料和有纪念意义的陈列品实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所征集资料、展品应能反映学院的历史发展和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党、团工作等方面的成绩,彰显学院优良传统、办学理念、治学精神等,展示我院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能够激发学院师生员工的自豪感、荣誉感,激励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热情。
二、征集范围
1、上级领导、社会名流、著名专家学者,以及外宾来院视察、参观、考察、访问的照片、音像资料、题词、赠言手迹等。
2、学院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讲义、教材、讲稿、备课本、作业本、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业文凭等。
3、各个历史时期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如纪念章、纪念册等。
4、反映我院各个历史时期的办公场地、学习教室、科研实验现场、学生实习、教职工与学生的合影照片等。
5、反映学院、系、教研室、实验室或记载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当时对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6、教职工、学生在参加国内的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证书、奖品、纪念品和照片等。
7、有影响的著作、教材、科研成果的鉴定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奖杯、奖状等。
8、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院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等。
9、杰出校友的事迹、成就、相关报道、照片、音频或视频资料等。
10、其他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三、资料、实物的管理
1、对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资料、实物,学院安排专人逐一进行登记,并开具收条,须使用后将原件退还本人的要注明。
2、收集的资料、实物,按要求统一送交学院院史陈列馆筹建工作小组。
四、提供资料的基本要求及说明
1、提供图(照)片时要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员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并附上联系人及电话,图(照)片使用后需退还提供人的请注明。
2、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鉴定资料、题词、书画作品等,提供人要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学院根据陈列品提供者意愿,通过受捐、复制、代管等办法接收陈列品。如不愿捐赠,院史陈列馆对采用的实物将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3、凡征集到的陈列品,均登记造册,对捐赠者,学院颁发收藏证书以致谢枕。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
六、报送方式
1、邮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A区电气工程学院6301办公室。 邮编:400044。
2、直接提交的,请送: 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A区电气工程学院6301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繁琦;联系电话:023-65102434 ;邮箱:mengfanqi@cqu.edu.cn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