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重庆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相关规定,经重庆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重庆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将于2015 年 6月 26日召开。
因现任部分研究生委员会委员毕业或出国等原因无法履行委员的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研究生委员会委员进行补选。
现将补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心学生工作,在研究生组织中担任主要职务,并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能力。
(三)原则上应为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四)非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委员候选人还应满足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条件。
二、研究生委员会委员的补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同学,以自我推荐或他人推荐方式向其所在选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 1)。
(二)各选举单位将申请表汇总后,经酝酿形成各单位补选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报送至重庆大学研究生会,拟定补选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返回各选举单位。
(三)各选举单位对补选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再次酝酿,提出补选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由重庆大学研究生会整理汇总,提交重庆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差额选举。
三、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充分了解和听取广大研究生的意见和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引导研究生行使权利,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
(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申请。
(三)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并且有意愿参选的同学于 6 月 18 日 12:00之前,将研究生委员补选申请表(附件1)和重庆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补选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汇总表(附件 2)电子稿发送至416652137@qq.com
(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重庆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附件 1:重庆大学研究生委员补选申请表/attached/file/20150617/2015061717080738738.docx
附件 2:重庆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补选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汇总表/attached/file/20150617/201506171709792079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