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学院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明珠奖学金”捐赠协议书》的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格力明珠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奖励金额
获奖学生5000元/人。
二、奖学金名额分配
根据捐赠协议要求,硕士二年级3人、硕士三年级3人,共6人。
三、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和学生干部工作,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研究生在学术研究、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提供相关作证材料;
4.参评学年成绩排名为所在专业前30%并所有修读课程均合格,CET-4合格。
四、奖学金评审要求
1.由申请者本人按照评选的基本条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各班统一汇总提交;
2.申请者须填写附件1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表(所有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提供发表情况证明),附件2重庆大学格力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
3.请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1申请表纸质版(附上证明材料)、附件2汇总表纸质版在1月4日下午17:00前交到6教317研究生助管处,将附件1申请表电子版(附上证明材料)和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在1月4日下午17:00前发送到dqyjs@qq.com,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电气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