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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五四”评选表彰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4-08点击数量:

电气学院各年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五四”精神,持续纵深推进共青团改革,激励全校团员青年矢志不渝艰苦奋斗,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助推重庆实施“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校团委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类别及名称

    (一)集体奖

    1.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2.重庆大学共青团工作特色奖

    3.重庆大学优秀学生会

    4.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社团

    5.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重庆大学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

    6.重庆大学优秀团日活动、重庆大学十佳团日活动

    (二)个人奖

    1.重庆大学优秀团委书记

    2.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重庆大学十佳共青团员

    3.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重庆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

    4.重庆大学优秀学生会主席

    5.重庆大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重庆大学十佳学生社团先进个人、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6.重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重庆大学十佳学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7.重庆大学学生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重庆大学十佳学生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8.重庆大学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重庆大学十佳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9.重庆大学学生文化艺术先进个人、重庆大学十佳学生文化艺术先进个人

    10.重庆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二、申报方式

    各二级团组织根据评选条件(见附件1),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进行初评后将汇总表(见附件3)和申报表(见附件4)上报校团委。

    三、表彰奖励

    1.授予各类奖励荣誉证书;

    2.通报表扬;

    3.个人奖励表格装入个人档案。

    四、工作要求

    1.“五四评优”是加强团组织建设、夯实团组织基础、激发团组织活力的有力抓手,各二级团组织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各二级团组织要对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原则上同一学生只能申请一类奖项,申请学生目前不能有挂科,并在学院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送校团委。

    3.请各年级于412日下午5点之前集中报送纸质材料(附件3、附件4)至老校区辅导员办公室刘老师处,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发送到396459914@qq.com,统一以“五四评优材料+学院名称”为邮件主题。

    联系人:刘靓    丁宁

      话:65112717  18084034988

     

    附件:

    1.重庆大学2017-2018学年度五四评优评选条件

    2.重庆大学2017-2018学年度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3.重庆大学2017-2018学年度五四评优汇总表

    4.重庆大学2017-2018学年度五四评优申报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