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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大学2013年党建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 编辑:时间:2017-06-01点击数量:
  

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文件

重大委〔2013〕37号

关于重庆大学2013年党建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

为继续推进党建理论研究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校党委于2013年6月启动了2013年党建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各项目组围绕学校党建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2013年工作要点积极申报,项目选题涵盖了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多方面内容。经各二级党组织初评推荐,学校党建研究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并报校党委审批同意,决定对《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党员网络道德教育研究》等12个项目进行立项资助,现予以公布。

一、项目立项资助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电气学院党委: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党员网络道德教育研究

2.资环学院党委:大学生党员群体在校园先进精神文化建设

中的作用研究

3.城环学院党委:微博时代下高校党支部建设研究

4.光电学院党委:高校党建带团建工作中新媒体作用研究

5.通信学院党委:高校基层党组织“党管人才”途径研究

6.经管学院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的探索

7.外语学院党委:高校人文学科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研究——

以重庆大学为例

8.电影学院党委:浅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艺术院校

师生艺术创作思想的指导作用

9.党办党支部:高校教职工党员质量建设路径研究

10.组织部党支部:高等院校推行党代表提案制的路径探索

11.学工部党支部:高校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的探索

12.团委党支部:重庆大学学生政治素质现状及培养现状研究

二、具体要求

1.项目管理:党建研究项目办公室与各项目负责人签订《重庆大学党建研究项目立项资助协议书》。在项目实施中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研究项目进展、阶段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按期提交结题研究报告,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标明“重庆大学党建研究项目”基金资助;研究成果必须通过党建研究项目评审小组评审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题。成果鉴定为优秀的,将给予适当奖励,并在申请新项目方面给予鼓励或优先考虑。

3.经费管理: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一万元,分三次划拨,启动经费在项目批准立项后按总经费的50%划拨,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30%经费,剩余20%经费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

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潜心研究,确保在研究期限内以预定的成果形式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