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招生工作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关于提交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现对报考我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申请材料规定如下:

一、报考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附件1)。

3)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扫描件,且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对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考生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附件2)。

7)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就业硕士毕业生外)出具“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附件3);报考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就业硕士毕业生外)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考生所在社保单位开具同意考生报考全日制工程博士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8)考生学术背景相关补充材料。

特别提醒: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如不满足相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体检不合格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二、提交时间

2023311日上午10点至2023317日下午5点。

三、提交方式

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扫描并按材料清单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网站。纸质版材料同步邮寄:重庆市沙坪坝区174号重庆大学A区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王老师(收),023-65111935

四、违规处理

凡在博士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说明

1.对于网上报名成功但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能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试。

2.其余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202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2023年电气学院博士报考QQ603051039(加群请备注博士报考+姓名+电话),咨询电话:023-65111935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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