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电气工程学院教师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了落实学校印发的《重庆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重大委〔2021〕34 号)和《重庆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重大委〔2021〕35号),现将学院选聘兼职辅导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为达到总体上按照师生比不低于 1:200 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的要求。学院将从优秀专任教师中选聘兼职辅导员。
二、聘任岗位
专任教师兼职辅导员(5人);
三、工作量及带班
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 1/3 核定,独立带学生班,工作量为两个班级,约为 70 名学生。必须直接带有规定数量的学生,履行辅导员的相应职责,确保辅导员工作不挂名、不断线。
四、工作职责
兼职辅导员应按照《重庆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履行以下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2.党团和班级建设;
3.学风建设;
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7.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8.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9.理论和实践研究;
10.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兼职辅导员应执行《重庆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谈心制度、听课制度、进宿舍制度、会议制度、周记制度、档案制度、家校联系制度及其要求。
六、选聘条件
1.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
3.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七、管理与考核
1.教师兼职辅导员绩效标准为人均 500 元/月,每年发放 12个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坚持绩效优先原则,不平均发放,分配办法学校另行规定。
2. 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管理和考核详见附件1、附件2。
八、报名与选拔
1.有意担任兼职辅导员者,学院专任教师填写附件3;发送到邮箱872974344@qq.com。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
2.学院成立选拔小组,按照程序开展兼职辅导员选聘。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