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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电气工程学院教师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9-03点击数量:

关于选聘电气工程学院教师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了落实学校印发的《重庆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重大委〔202134 号)和《重庆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重大委〔202135号),现将学院选聘兼职辅导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为达到总体上按照师生比不低于 1:200 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的要求。学院将从优秀专任教师中选聘兼职辅导员。

二、聘任岗位

专任教师兼职辅导员(5人);

三、工作量及带班

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 1/3 核定,独立带学生班,工作量为两个班级,约为 70 名学生。必须直接带有规定数量的学生,履行辅导员的相应职责,确保辅导员工作不挂名、不断线。

四、工作职责

兼职辅导员应按照《重庆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履行以下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2.党团和班级建设;

3.学风建设;

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7.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8.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9.理论和实践研究;

10.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兼职辅导员应执行《重庆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谈心制度、听课制度、进宿舍制度、会议制度、周记制度、档案制度、家校联系制度及其要求。

六、选聘条件

1.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

3.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七、管理与考核

1.教师兼职辅导员绩效标准为人均 500 /月,每年发放 12个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坚持绩效优先原则,不平均发放,分配办法学校另行规定。

2. 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管理和考核详见附件1、附件2

八、报名与选拔

1.有意担任兼职辅导员者,学院专任教师填写附件3发送到邮箱872974344@qq.com。截止时间2024年9月4

2.学院成立选拔小组,按照程序开展兼职辅导员选聘。


                                                                                   2024年9月3日